“汇富理财9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发售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汇富理财9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发售公告
如皋农商行“汇富理财9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将于2016年3月23日开始销售。本产品为期限92天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为C1141016000014,客户可依据该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 查询该产品信息。欢迎您前往我行各销售网点购买,详情请见产品说明书。
“汇富理财9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 | 汇富理财92期 |
销售地区 | 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 |
产品类别 | 组合投资类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认购日期 | 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8日 |
理财期限 | 92天 |
预计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 | 2016年3月29日 |
名义到期日 | 2016年6月29日 |
实际到期日 | 2016年6月30日 |
行内标识码/产品代号 | HF20163291 |
投资起点金额 | 5万元(含)人民币,以1千元的整数倍递增。 |
经测算可能达到的年化收益率 | 4.02%(已扣除托管费、通道费和管理费等费率) |
收益计算说明 | 客户持有期收益=投资本金×本产品理财收益率(年化)×实际投资运行天数/365 本产品年化收益率=(标的物投资收益-相关费用)/本金/实际投资运行天数*365 |
收益计算基础 | 实际投资运行天数/365 |
发行规模上限 | 3亿元人民币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发行对象 | 根据我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估,该产品风险等级为中低级(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适合风险属性为中低及以上、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 |
收益支付方式 | 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
投资范围 |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符合监管要求的我国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回购、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和同业借款)、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市场工具、信托计划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等。 |
风险事件说明 | 本理财产品存在债券到期不能兑付,货币市场工具到期不能收取本息,固定收益产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等风险事件的可能。 |
理财资产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理财资产管理人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计费方式 | 本理财产品按募集本金收取年化0.04%-0.05%的托管费、0.05%的通道费、0.2%的管理费,实际运作收益扣除托管费、通道费、管理费的部分由我行收取。 |
提前终止条款 | 在发生借款人提前还款或投资项目异常等情况下银行可提前终止,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但出现第三条所列情形除外。 |
税务处理 | 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特别说明:预期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第二条 名词释义
(一)发行期:是指银行确定的接受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
(二)提前终止权: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或投资人单方面决定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三)提前终止权行使日:是指银行或投资人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开始停止计算收益的日期。
(四)认购日:是指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日期。
(五)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是指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起始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对应资产开始运作的日期。
(六)名义到期日:是指在银行未对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期。
(七)实际到期日:是指银行兑付本金及收益的日期。
(八)理财期限:是指自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至名义到期日之间的投资期限。
(九)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
第三条 提前终止
在理财期限内,银行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如发生以下事项时,银行可对本理财产品行使全部提前终止权:
1、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3、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
4、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在理财期限内,银行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但如下情形除外:
1、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者投资比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如投资人不接受的,则投资人可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
2、银行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对已约定的理财产品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时,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如投资人不接受的,则投资人可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
第四条 收益计算规则
(一)收益分配规则
根据理财资金所投资资产实际运作情况向客户支付到期款项。
(二)收益率计算公式
1、产品收益计算
理财产品到期支付款项=理财产品本金+理财产品本金×产品理财收益率(年化)×实际理财天数/365。
产品年化收益率=(标的物投资收益-相关费用)/本金/实际投资运行天数*365。
投资人到期收到款项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示例说明
示例一:
若投资人以50000元本金认购“汇富理财**期”35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运作期满,理财产品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为*%。
投资人到期收到款项=50000+50000×*%×35÷365=*****元。
示例二:
若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产品运作期满,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上所述的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投资人到期收到款项为0,即投资人面临全部本金与收益的损失。
(三)产品到期兑付
实际到期日,银行按客户认购金额将本金和收益全额支付给客户。
第五条 收益率历史参考
本理财产品采用2015年12月的相关历史数据,以上述投资方向、投资理念、资金配置策略等为准则,对所挂钩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进行了历史模拟:
投资范围 | 模拟年化收益率 | 测算依据 |
国债 | 2.2979% | 参考银行间市场1年期国债收益率 |
金融债 | 2.3982% | 参考银行间市场1年期国开债收益率 |
企业债 | 3.3089% | 参考银行间5年期AAA级企业债收益率 |
4.3889% | 参考银行间5年期AA级企业债收益率 | |
中期票据 | 3.3137% | 参考银行间5年期AAA级中期票据收益率 |
4.3637% | 参考银行间5年期AA级中期票据收益率 | |
短期融资券 | 2.8734% | 参考银行间1年期AAA级短期融资券收益率 |
3.7234% | 参考银行间1年期AA级短期融资券收益率 | |
回购 | 3.0000% |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回购利率 |
拆借 | 3.0020% |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SHIBOR利率 |
数据来源:同花顺资讯
上述收益率模拟建立在历史行情及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仅代表在上述投资相关准则下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只作为未来业绩预期的参考,也不成为确定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以及实现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的可靠依据。本理财最终收益率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
第六条 银行理财资产管理自律守则
(一)构造理念
以价值投资为基础,综合对市场长期走势及短期利率波动的判断,积极主动地寻找具有较高安全性和较高收益的资产构建稳健的资产组合,以期在保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帮助客户获取较高的收益。
(二)基本原则
1、合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
2、客户利益最大化:以维护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安全和收益保障作为组合构建的最高准则。
3、分账户管理:逐期分账户封闭管理,确定本理财产品对应的专项理财资产与银行自营资产严格分离。
4、尽职透明:严格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对应协议书约定的专项理财资产运作方式范围内履行尽职管理责任,并对本理财产品风险予以充分揭示和披露。
第七条 理财产品的认购与兑付
(一)认购所需材料
1、个人客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借记卡或存折;
(3)填妥并签署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
(4)填妥并签署本理财产品协议书;
(5)其他银行需要的资料。
2、机构投资者
(1)法人营业执照、事业社团法人证明、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经办人办理理财业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本行资金账号(活期存款账号);
(5)其他银行需要的资料。
(二)兑付和税收
1.提前终止权的行使:本理财产品发生提前终止时,银行将于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银行各营业网点、官方网站(http://rugao.eg6.cn/)发布提前终止公告,通知投资人兑付本理财产品,并按约定将可兑付款项按理财产品协议书规定的要求划入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2.到期兑付:银行将于实际到期日按协议书规定的要求划入投资人授权指定账户。
3.税收: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的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第八条 重要提示
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您的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人权益须知和理财产品协议条款;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不纳入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银行负责解释。若投资人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0513-87616097、0513-87616692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