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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农商银行关于调整二维码收单业务手续费优惠标准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如皋农商银行关于调整二维码收单业务
手续费优惠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收单商户: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商户管理,预防洗钱、套现等风险,我行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全面调整二维码收单业务的手续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微信、支付宝渠道按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二收取交易手续费;

2.同时根据本月商户客户号名下在本行日均AUM情况,次月分类给予相应的免收手续费额度。AUM是指,商户客户号名下在本行所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保险、理财、贵金属等。当月未使用完的免费额度次月自动清零,具体免费额度规则如下:

当月商户日均AUM

次月免微信、支付宝手续费交易额度

0.1万元(含)以下

0元

0.1万元(不含)-0.5万元(含)

1万元

0.5万元(不含)-1万元(含)

5万元

1万元(不含)-2万元(含)

10万元

2万元(不含)-5万元(含)

25万元

5万元(不含)-10万元(含)

50万元

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

100万元

20万元以上

200万元

3.云闪付渠道借记卡免费,贷记卡按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二收取交易手续费。

4.新增商户从办理之日起至次月末免收微信、支付宝渠道交易手续费,免费期满后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风险提示:出租、出售、出借受理终端、收款条码以及收单结算账户是违法的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商户务必妥善保管、使用受理终端、收款条码和收单结算账户。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